新京報訊(記者 楊暢)繼3月底蜂鳥音樂起訴鄧紫棋事件后,4月8日,鄧紫棋也就合約問題向法院控告經紀公司蜂鳥音樂,指出截止到2019年3月與蜂鳥合約已到期,蜂鳥公司出現多次違約行為,包括威脅其續(xù)約、誤導其自行負擔演出成本和宣傳費用,擅自注冊“鄧紫棋“及”G.E.M.“商標等?;诖?,鄧紫棋要求法庭頒令合約失效、收回個人商標、個人社交賬號控制權及所有作品版權并索償。
早在2019年3月8日,鄧紫棋解約后出席在香港的記者發(fā)布會,接受香港媒體采訪時曾說“我只希望正確的事情可以得到公平的對待。不怕循法律途徑解決。”圖/視覺中國
據悉,訴訟文件中表明,蜂鳥公司在2014年3月份《歌手》決賽前夕,施壓并強逼鄧紫棋簽訂三份新協(xié)議,分別為一份獨家經理人協(xié)議、一份獨家創(chuàng)作人協(xié)議及一份藝人協(xié)議。由于獨家創(chuàng)作人協(xié)議、藝人協(xié)議是因蜂鳥作出虛假陳述才簽訂,應屬無效。獨家經理人協(xié)議合約期限五年,截至2019年3月已經到期。同時,文件中還指出,鄧紫棋在與蜂鳥合作期間,蜂鳥曾試圖脅迫其參與違法活動,并曾轉移其收入。
消息發(fā)布后,4月8日中午,蜂鳥音樂總裁、鄧紫棋前經紀人張丹在微博發(fā)表長文對鄧紫棋的指控進行回應,他在長文中回顧了鄧紫棋與蜂鳥音樂合作以來獲得的種種成績,強調公司工作人員的初衷一直是對音樂的執(zhí)著和進一步推廣鄧紫棋的音樂,并否認曾逼迫鄧紫棋參與違法活動,稱她是被環(huán)境和各種身邊的人影響才會認為公司占她的便宜賺她的錢。對此記者向鄧紫棋方求證,鄧紫棋通過工作人員回應:“由于已向法院上訴,很多細節(jié)不便透露。亦不想事情演變成罵戰(zhàn),所以不便多作回應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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